特医食品全解析之概念篇
在新食品安全法中,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与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一起纳入“特殊食品”。随后相关标准法规相继出台,一直以来按药品实施注册管理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终于有了独立的地位和管理办法。一些人在关注后续政策实施,一些人在对这一貌似“空降”的概念摸不着头脑,接下来小冬将对特医食品进行全面解析。
特殊医用配方食品(Foods for Special Medical Purpose,FSMP)在我国也被称为特医食品或者医用食品,有些企业也简称为特食。
根据我国于2013年颁布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我们可以用一张图来概括:
特医食品不是保健品
特医食品终于摆脱了非食品非药品的身份,早期按药品进行注册和监管的方式已经成为历史,最终归为食品类。然而这又会让很多人疑惑:特医食品与保健品有什么区别,会不会是保健食品为了噱头玩概念?
首先我们要明确,医用食品不等同于保健品,保健品主要是针对身体素质处于亚健康的非患病人群设计,个人可依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服用,无需医师或者营养师指导,保健品的适用范围要广,但这些人群不是一定需要服用保健品。
而特医食品主要是为处于体能恢复期的病人或体质较弱的人群而设计,依据处于不同恢复阶段的病人机体特殊营养需求而设计的营养膳食。这些人群由于自身身体机能的限制无法正常进食或日常饮食无法提供足够的营养素进行补充,这就必然需要食用特医食品,对于无法正常进食的病人可以在医师或者营养师的指导下用医用食品替代日常饮食,因为医用食品配方设计具有针对性,营养补充更加完善,并且易于消化。
简而言之,保健品主要适用于非患病人群,特医食品食用人群为患病体质特别弱的人群,保健品无法替代饮食,而医用食品可以完全替代饮食。
特医食品分类
国外根据临床病人的需求,将特医食品一般分为三大类,有针对普通患者的全营养配方产品(提供全部营养需要),如标准型,高能量密度型,添加纤维素型,预消化型等;有针对特定疾病患者的产品,如糖尿病型、肝病专用型、肾病专用型、肺病专用型、肿瘤专用型、呼吸系统疾病专用型、创伤感染专用型、先天代谢障碍专用型等;另外还有一类非全营养的产品(提供部分营养需要),可以与其他食品配合使用。
我国GB29922-2013《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中也采用了类似的分类方法,包括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满足目标人群营养需求的全营养配方食品;可作为单一营养来源能够满足目标人群在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营养需求的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以及可满足目标人群部分营养需求的但不适用于作为单一营养来源的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安全监管更严格
我国制订了严格的专门针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法规标准,以保障特医食品配方的科学性、安全性和临床有效性,并要求按照产品标注的分类,严格在医生和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使用。
同时我国对这类食品实行更加严格的生产监管。我国同时制定和发布了比欧美等国家更严格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标准,以规范该类产品在国内的生产;同时将与临床专家结合,加强科学宣贯,确保正确使用这类产品。
特医食品有无风险
特医食品是特殊状态下食用的食品,其不具备针对某种疾病的治疗效果,而是为改善病人的营养状况,为疾病的治疗恢复提供良好的基础条件。由于其本身就是食品,是由营养素组成的,因此偶尔吃错或者误食,一般不会对健康造成损害。不过为了不影响产品的使用效果和经济上的浪费,最好经由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根据各种疾病状态和病人营养状况,选择使用相应的特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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