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临床营养科工作开展状况及发展对策
【摘要】科学、合理的营养治疗可降低院内感染的发生和减少机械通气时间,有效提高疾病的治愈率、改善临床结局,同时降低药占比及医疗支出、提高床位周转。[1]我国临床营养学科在上世纪80年代开始发展,经过30多年的发展,早已不再局限于营养科指导食堂的范围,而是形成多学科结合的态势,在整个医疗体系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是临床综合治疗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我国临床营养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在很多方面与发达国家仍有较大差距。现就我国营养学科发展状况进行说明,并提出个人发展对策。
1 国内医院临床营养科主要职责
临床营养工作主要为参与临床治疗,职责分为以下:
1.1 为全院住院患者提供饮食指导及治疗膳食管理
医院膳食是直接为病人提供医疗和服务工作中的一个方面,是整个医疗工作中的一部分,营养科的主要职责之一是根据不同病种为病人设计、计算、配置和提供各种膳食,利用食物中营养成分来防治疾病,如糖尿病饮食、肾病饮食、升酮饮食、低碘饮食、低脂饮食、流质半流质饮食等。
1.2 营养会诊
营养科营养师负责全院住院患者营养会诊,为住院期间存在营养不良风险及己经存在营养不良的患者提供营养测量、评估、指导和支持,协助临床治疗,促进患者早日恢复。
1.3 营养门诊
对非住院需要营养治疗的患者进行医学及营养学诊查、营养评价、制定合理的营养治疗、预防方案,出具相应医学文件。诊疗范围包括为原发性营养失调失调患者、继发性营养失调患者、代谢性营养失调提供营养资料,如糖尿病、肥胖症、消瘦、脑卒中等。
1.4 营养查房
参与住院部医护人员查房,主要负责对患者营养状况进行动态评估,根据主管医生的要求及病人的情况调整营养治疗方案。
1.5 肠内肠外营养支持和指导
为患者提供肠内营养制剂配置、配送和治疗,并为肠外营养的规范使用提供会诊意见和指导,促进临床营养治疗和支持规范化、科学化、合理化。目前国内营养科一般设有肠内营养配置室,配置的肠内营养制剂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种类多,针对不同的疾病研发不同的配方,如肝病型、肾病型、糖尿病型、肿瘤型、高蛋白配方型、低渗型、高纤维型等,基本能满足住院患者营养补充需求。
1.6 营养业务学习及宣教
承担院内及社会营养只是传播及宣教;根据临床科室需求提供相关营养宣教指导及多学科合作内容。
2 临床营养发展的价值与意义
2.1 新医改的方向
营养治疗可明显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床位周转率、降低药占比及医疗支出,促进患者早日康复,其在疾病的救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是临床救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2]。临床营养治疗的实施及其作用价值也符合医改政策中节省医疗资源要求。在医院等级评审中,“三甲”医院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营养专业人才的配备。由此可见,卫建委对营养科室的建设是重视的。新医改要解破“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重视临床营养的发展就是最好的抓手之一,利国利民,因而获得积极推进。
2.2 临床营养治疗的效果及作用
为昏迷病人、无法进食的病人和老年人提供必要的营养支持;加强术前术后患者营养支持,使病人能够耐受手术、放射治疗、化学治疗,促进术后恢复;调控血糖,延缓糖尿病并发症的发生发展;延迟慢性肾功能衰竭开始血液透析的时间;维护肠道屏障功能和免疫功能使全身性感染得以控制。最终使病人减少抗生素的用量、减少静脉营养的用量,加快康复、缩短住院时间、节约总体治疗费用。
3 国内外临床营养状况
3.1 国外临床营养学科发展
世界各国培养营养师的模式不同,欧美国家是农学院培养,日本是专门的营养师学校(如东京女子营养大学等),而我国是医学院校培养。各国培养的层次基本相同,有中专、大专、本科及研究生教育。根据现有的资料,国外的营养师都没有实际的药品处方权,因为国外饮食治疗和肠内营养制剂都是以食品的名义出现,都牵涉不到处方。[3]临床营养师为一门独立的学科,独立的职业,一般职业资格证书为注册营养师,不属于医师范畴。现在美国70%以上的医院设有由医师、临床营养师、药剂师和护士共同组成的“营养支持小组”,对病人实行肠道和静脉营养支持。
3.2 国内临床营养学科发展
3.2.1 临床营养学科及诊疗技术发展滞后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在南京、北京、上海等地区的医院学习到欧美国家临床营养的价值,也开始引进了肠道及静脉营养工作,但由于学科认识不足及国家政策步伐落后,目前国内临床营养远远落后与欧美国家,即使在国内三甲医院,临床营养科的设置也不足50%,且配置的标准与规格与实际工作需求不符,导致人才利用浪费或相关工作缺乏积极性、专业性。
3.2.2 营养科人才缺乏及教育背景参差不及
目前国内营养科人员除部分属于营养专业毕业外基本是临床科室转岗的医护人员。临床、护理、预防、食品等相关专业均活跃在临床营养科,也一直存在营养科人员是否应有处方和无处方的问题。
3.2.3 临床营养师资质参差不齐
临床营养师职业资格考试国内目前有临床营养师(技师类)、注册营养师(中国学会营养水平考试),卫健委也未明确从事营养工作人员必须有营养师资格证书,于是就存在了临床营养师、执业医生、执业护士、公卫医师、食品专业等人员各执其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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