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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医食品(FSMP)的几个问题

作者:冬泽特医 发布时间:2025-02-20 08:54:48 浏览次数:29

近年来,随着我国人民群众对个人健康的重视程度不断增加,以及对营养与疾病认知的不断深入,特医食品迎来了崭新的发展机遇。同时,国家政策不断优化与更新,例如《“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民营养计划(2017-2030)》,为特医食品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
从市场角度来看,特医食品展现出强劲的增长势头。据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特医食品规模占全球份额约14.25%。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特医食品市场规模为140.1亿元,预计2027年将达到234.2亿元,未来五年均复合增长率预计达到12.91%。这无疑预示着特医食品在未来市场的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特医食品【特】在哪里?
特医食品,全称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根据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其指为满足进食受阻、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者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者膳食的特殊需求,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
特医食品在缩短患者住院时间、减少医疗相关费用、减少再次住院次数、减少临床并发症、提高病人生存率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临床意义。
然而,特医食品不属于药品,不能作为药品使用,更不能代替药物进行治疗。在临床营养治疗中,特医食品可作为口服营养补充剂(ONS),在患者无法通过普通食品获得足够的营养素及能量的时候,进行快速补充。部分特医食品也可作为肠内营养制剂,通过管饲的方式,为患者补充营养。
特医食品也不属于普通食品、保健食品一类。特医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作用之外,亦不得宣称保健功能。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指导下,单独食用或配合其他食品食用。
总的来说,特医食品具有“医疗”属性,却属于“食品”范畴,然而又与普通食品、保健品不是一类,具备自己的一套监管体系,这就是它【特殊】的地方。

特医食品有哪些分类?
根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按照使用人群划分,可以分为适用于0-12月龄的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特医婴配),包括无乳糖配方食品或者低乳糖配方食品、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食品、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食品或者氨基酸配方食品、早产/低出生体重婴儿配方食品、氨基酸代谢障碍配方食品和母乳营养补充剂等;第二类是适用于1岁以上人群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包括3大类: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和非全营养配方食品。

特医食品适用人群包括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特定疾病状态等人群,主要是针对疾病状况下,存在营养风险或者营养不良的人,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的医学诊疗下进行营养治疗。

我国对特医食品的监管有何特点?
特殊监管。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首次明确特医食品的法律地位,将其归类为特殊食品,进而由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机构改革落地后由市场监管总局)依照法律、法规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负责特医食品的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由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司和食品审评中心分别负责特医食品的制度制订、违法行为查处、注册受理、审评、核查及档案管理等具体的特殊监管工作。
全生命周期监管。特医食品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技术研发、临床试验(针对特定全营养配方)、注册审批、批量生产、市场流通等5个阶段。目前,我国正逐步完善针对特医食品的全生命周期的监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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