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医食品医院流通分析
目前特医食品主要通过招标和采购两种方式进入医院库房,患者通过营养科医师的医嘱或处方进行购买使用。
但由于我国政策相对不完善、营养科室建设相对不足、临床医生营养知识相对缺乏和特医食品院内地位不明确,特医食品的广泛使用受到了一些限制,导致特医食品在院内场景的渗透率较低。
与特医食品使用相关的营养诊疗服务少有独立收费标准
目前国家执行的《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 年版)中,营养咨询与评价中的服务项目只有两款,肠内营养相关的服务项目只有“肠内营养灌注”一款。
大量临床营养相关的的其他日常工作(如:临床营养筛查)未列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至今没有收费标准。这也导致大部分医院的营养诊疗服务少、收费难和营养科劳动价值被低估等问题,进而制约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应用。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营养咨询与评价中的服务项目
《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肠内营养相关服务项目
未列入《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中的肠内营养相关工作
临床营养筛查、住院病人临床营养评估与咨询、肠内营养及治疗饮食的营养素计算、治疗食谱编制与其他相关工作。
资料来源: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任宁《财务视角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医院中的管理现状及展望》
营养科室建设不足,临床营养师人数较少
据统计,目前,我国近有约6,800名注册营养临床执业医师,且在北上广深四大城市的三级以上医院中,设有营养科的医院不超过总数的40%。
北上广深四大城市三级医院营养科建设概况北京:三级以上医院:106家设有营养科的三级以上医院:40家,占比38%上海:三级以上医院:101家设有营养科的三级以上医院:38家,占比38%广州:三级以上医院:78家设有营养科的三级以上医院:20家,占比26%
深圳:三级以上医院:49家设有营养科的三级以上医院:19家,占比39%
在美国,约有89,300名注册临床营养师。并且,70%以上的医院设有由医师、临床营养师、药剂师和护士共同组成的“营养支持小组(Nutrition Care Team)”,全方位地评估患者的营养风险,并对有营养需求的患者进行肠内或肠外营养支持。
中美医院营养部门及注册营养师数量概况
医院营养部门建设情况:中国三级以上医院不到40%;全美70%医院设有“营养支持小组”注册营养执业医师、营养师人数:中国6,800名注册临床营养执业医师;美国89,300名注册临床营养师
全国总人口与注册营养师比率:中国 21万人:1人;美国 3.7千人:1人
综上所述,我国院内营养科室与临床营养师的数量与美国相比都有着较大的差距,这也是特医食品在院内场景低渗透率的产生原因之一。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李雪梅《2019年西部地区230家二级以上医院临床营养科现状调查与分析》、赖渊杰《福建省三级医院临床营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调查分》、洪丽冰《医院营养科现况调查分析》、李雪梅《2016年四川省临床营养科从业人员的调查与分析》Commissionon Dietetic Registration等
临床主治医生缺乏营养知识
我国许多临床主治医师对机体应激状态下营养物代谢变化特点不够了解,对各种营养制剂的特点不够熟悉,在制剂种类的选择、剂量的使用以及输注方式的采取等方面往往不够科学,导致营养支持治疗的效果不显著,进而导致并发症几率的提高等临床问题。
据《住院病人营养不良患病率调查与分析》报告对在北京、上海的7所三甲综合医院中4,549例住院病人的调查显示,营养不良性贫血、低体重和低蛋白血症发生率在入院时到出院时并无显著下降,并且有些营养不良症状的发生率反而增高。这说明许多病人入院时已有较高的营养不良风险,而在疾病治疗过程中营养状况未获得改善,出院后进一步增加。
患者入院、住院和出院时营养不良状况
据《住院患者营养风险筛查及营养支持状况分析》报告对我国1,182例住院患者调查显示,在临床营养支持中,仅有7.69%的患者使用了肠内营养治疗方式,与美国(90.9%)和欧盟(80%)相比有较大的差距。这是由于许多临床医生的临床营养知识的缺乏,无法确定患者是否可使用肠内营养治疗以及使用何种肠内营养制剂。
中国、美国和欧盟肠内肠外使用比例——美国 10:1 ; 中国 1:12 ; 欧盟 4:1
数据来源:陈艳秋《住院病人营养不良患病率调查与分析》、王建《论临床营养科在临床治疗中的作用》、李素云《住院患者营养风险筛查及营养支持状况分析》王佳、赵艳茹《论临床营养科在临床治疗中的作用》
特医食品院内“身份”不明确
目前,特医食品在医院中通常被称作“营养剂”,是患者营养支持的主要支出项目。大多医院中的营养剂分为两种类型:药字号(肠内制剂)与食字号(批号以TY开头的特医食品)。
政策认可产品:药字号(肠内制剂);食字号(特医食品)非政策认可产品:食字号(普通食品);健字号(保健食品)药字号营养制剂与药品一样,由药剂科统一采购和管理,能够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健字号和食字号制剂由营养科采购与管理,属自费项目,医院无法向患者提供正规的收费票据,无法纳入医院正规收费系统和医保报销范围,这一问题更加限制了临床营养工作的开展
其中非药物批号的“营养剂”大多由营养科采购与管理,医院整体参与度低,同时由于营养相关政策、理念与建设的匮乏,医院货品的种类、价格甚至质量都无统一标准,产品良莠不齐。所以,一些医院也会有健字号(保健食品)和其他食字号(批号无TY的普通食品)两种没有被国家政策所认可其临床营养支持功效的食品在使用。
目前拥有TY批号的特医食品并没有被正式的纳入全国医院收费系统和医保报销范围内(仅部分省份将针对于苯丙酮尿症的特医食品纳入省内医保范围)
资料来源:任宁《 财务视角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在医院中的管理现状及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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