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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加强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

作者:冬泽特医 发布时间:2025-02-06 08:42:10 浏览次数:9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2025年全国广告监管工作要点》,要求完善重点领域、新兴业态广告监管规则,加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工作力度。

《2025年全国广告监管工作要点》明确,推动法规规章修订工作。有序推进《广告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力争年底前研究形成修订草案。加快修订《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补齐现行制度缺项。

《2025年全国广告监管工作要点》要求,完善重点领域、新兴业态广告监管规则,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适用问题执法指南》系列、《广告导向监管工作指南》《医疗广告认定指导意见》《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导意见(试行)》,逐步破解广告监管实践难题。

《2025年全国广告监管工作要点》规定,加大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金融、教育培训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工作力度,加强部门协同,强化典型案件曝光。加强平台企业监管,探索平台企业广告合规体系建设要求,建立跨平台企业协同治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全链条监管,堵塞监管漏洞。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都属于特殊食品,适用于特定人群,不仅要求食品安全、特定成分要符合比一般食品更加严苛的标准,且在广告宣传方面也有特殊要求。以保健食品为例,《广告法》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是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保证;二是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是声称或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是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五是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等。

而且,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禁止媒体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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